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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大的孩子才算成年人?
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成年人至少18歲。

《民法通則》第十壹條: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實踐能力,能夠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實踐能力。

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視為具有完全民事實踐能力的人。

擴展數據:

成人

達到法定成年年齡的“未成年”公民的對稱性。我國《民法通則》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為成年人。”所有年滿18歲的公民,無論其性別和心理健康狀況如何,都被視為成年人。成年且精神健全的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各國根據本國公民的生理、智力發展、習慣和社會要求,對成年人有不同的年齡規定。比如奧地利、意大利等國家是21歲,日本、瑞士是20歲,法國、英國是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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