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務員報考條件:
(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18周歲且35周歲以下(1978年6月26日至1996年6月26日期間出生),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1年65438)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品行端正;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