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遺產分割前,繼承人因某種原因未實際取得遺產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份額轉移給法定繼承人。子繼承具有以下特征:1,只有在繼承人死亡後、遺產分割前,繼承人相繼死亡,然後才發生繼承;2、只有繼承人在前述時間內死亡而沒有實際取得遺產,而不是放棄繼承權;3.只有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才可以直接分割被繼承人的遺產;4.壹般被轉讓繼承人只能繼承其被轉讓繼承人應得的遺產份額;5.繼承人可以是被繼承人的直系血親或者其他法定繼承人。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壹百五十二條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在遺產分割前死亡,不放棄繼承的,應當由繼承人繼承的遺產轉移給其繼承人,但遺囑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