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第八條。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主管全國的社區矯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社區矯正工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社區矯正工作。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社區矯正工作實行法律監督。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立社區矯正委員會,負責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社區矯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