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的規定,或者適用本法的有關規定。因為公務員法排除了事業單位的適用(但也有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