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訂立保險合同時,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在我國,健康告知實行“有問必答、不問必答、實話實說”的原則。
由於身體狀況不佳,我在健康告知過程中沒有如實回答問題。即使我壹開始投保成功了,我也應該知道購買重疾險有兩個關鍵點,壹個是投保成功,另壹個是理賠成功,所以我壹開始沒有如實告訴妳。當以後發生理賠事件時,我是否能成功獲得理賠款還是未知數。
其實很多非標體也可以投保。當然,壹些異常項目可能會由保險公司承保,但費用會更高。例如,甲狀腺結節可能由保險公司承保,但甲狀腺相關責任除外;例如,高血壓和超重可能由保險公司承保。但這些情況總比沒有保護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