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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承包30年不變是在哪壹年?
法律分析:30年的土地合同於2003年3月1日正式開始。農村土地承包期從什麽時候開始計算取決於每個農民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簽訂的土地合同是如何規定的,包括承包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原的承包期為30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特種樹木的林地承包期可以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