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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人民法院可以主動調整違約金嗎?
人民法院不能主動調整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因違約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585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約時,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損失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支付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