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的意思可以從以下幾個部分來理解:
1,犯罪時的法律已經失效,新的法律已經生效;
2.遵循有利於罪犯的原則;
3.舊法規定公民無罪,新法規定有罪;天真是有益的,而且是天真;
4.舊法規定罪犯有罪,新法也規定他們有罪;那條法律規定哪壹條用得輕。
此外,罪犯的兩種狀態也會影響法律的適用。
1.如果在廣泛的訴訟程序期間頒布了新的法律(即已立案但尚未審判),則應適用新的法律。
2.未進入訴訟程序的人,即未被起訴的人:舊法規定有罪而未被追究的,按照時效追究,按照有利於罪犯的原則適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