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以有限責任公司為例,標準的公司結構是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等相關機構和相關職能部門。至於具體的職能部門,根據企業類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壹般包括計劃部、辦公室、財務部、服務部和產品部。其中,股東會是最高權力機構。雖然股東不直接參與公司的管理,但每個股東都有權對公司的管理發表意見。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由公司全體股東組成,對股東的壹系列重大問題發表意見並作出決議。
法律客觀性:
第二十二條公司股東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的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公司的請求,要求該股東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辦理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