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名譽權案件的執行措施
侵權人拒不執行生效判決,恢復對方當事人名譽、消除影響的,人民法院可以通過公告、登報等方式向社會公布判決的主要內容和有關情況,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人民法院判決侵權人承擔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或者恢復名譽等責任形式的,應當與具體侵權方式和造成的影響範圍相適應。侵權人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通過在網絡上發布公告、公布裁判文書等合理方式執行,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侵權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