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報考山東省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須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具有中國國籍;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4.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但具有法律專業知識;5.品行端正。
教育要求
在學歷方面,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的學歷可放寬至大學法律教育。
不允許註冊的情況
以下情況人員不能報名參加考試: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的;3.律師執業許可證被吊銷的;4.其他不予註冊的情形。
證書要求
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和取得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未取得學士學位的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考試。
咨詢當地考試機構。
關於山東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更多信息,請咨詢當地考試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