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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司法所可以起訴民事糾紛嗎?
法律主觀性:

民事糾紛的起訴方式是,當事人可以寫起訴狀和起訴狀副本,收集相應證據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會立案;如果沒有,法院會發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條* *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壹條: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二條* *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糾紛,適合調解的,應當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