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故意損毀或者非法扣留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條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申請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想去其他國家或地區的中國公民也需要獲得簽證或其他入境許可。但是,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署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在外國船舶上工作、出境或者入境的中國公民應當依法申請海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