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帶薪天數= (365天-104天)÷65438+2月= 21.75天。
法律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年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的通知》第二條規定:
第二,日工資和小時工資的換算
根據《勞動法》第五十壹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時不排除國家規定的11法定節假日。相應地,日工資和小時工資的換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每月帶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帶薪天數×8小時)。
每月帶薪天數= (365天-104天)÷65438+2月= 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