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無正當理由辭退。
員工工作時,必須簽訂勞動合同。既然是合同,其內容必然是雙重的。在沒有任何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解雇意味著違反了勞動合同,應根據勞動法進行賠償。
壹般情況下是按照工作年限來進行的。壹年是壹個月的工資。不滿壹年六個月的按壹個月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計算。工資高於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按照三倍的標準支付,最長不超過十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