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四條政府采購項目必須進行招標的,適用招標投標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四條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從事其他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的資質認定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