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管理規約應當約定物業的使用、維護和管理,業主的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以及違反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管理規約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管理規約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第十八條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應當規定業主委員會的議事方式、表決程序、組成人員和成員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