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幹粉滅火器出廠10年後報廢;
新購買的滅火器只要未使用過、壓力表指針處於綠色區域且鉛封未動過,壹般有效期為5年;應在5年後或使用壹次後重新填充,或壹旦重新填充,則應每2年重新填充壹次。
第二,實施標準
1,國家標準:建築滅火器驗收及檢驗規範(GB50444-2008)
2.行業標準:GA95-2007,公共安全行業標準滅火器維護和報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