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弩屬於管制器具,個人持有的弓弩壹律由公安機關登記收繳。不要買弓弩。如果妳有它們,妳應該及時交給當地公安機關。如果非法攜帶弓弩,將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加強弓弩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四條非法制造、銷售、運輸、進口弓弩或者非法從事營業性弩射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持有的弓弩,由公安機關登記收繳;因管理不善造成弓弩流失社會,被不法分子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取消相關企業和單位的經營資格,並追究其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5日以上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