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於2021月正式實施。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於2021月正式實施。
2021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正式實施。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未成年人依法平等享有各項權利,不因其民族、種族、性別、戶籍、職業、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家庭狀況和身心健康狀況而受到歧視。在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提出的“六個保護”中,家庭保護仍然排在首位,其中明確規定了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的十項監護職責,如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和安全方面的保護,關註其身體、心理和情感需求,還規定了十壹項禁止行為,如放任、教唆或利用未成年人犯罪;放任、教唆未成年人吸煙(含電子煙)、飲酒、賭博、乞討或欺淩他人;違法處罰或侵占未成年人財產等。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壹百三十二條規定:本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壹百三十二條本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請點擊輸入圖片說明(最多1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