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定罪量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情節較輕:
(1)親戚、朋友、鄰居或者同事之間發生糾紛,雙方都有過錯的;
(二)未成年人之間或者在校學生之間毆打,後果輕微的;
(3)行為人的毆打行為是由被害人的先行過錯行為造成的,損害後果較輕;
(4)雙方均有主觀過錯,傷害後果較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