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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律日
65438年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日。這是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期為65438+2月4日,為壹年壹度的全國法制宣傳日。在這壹天,壹些人可以參觀法庭。1986至2000年,全國實施了三個五年普法規劃,“六五”普法在全國廣泛開展。2001 65438+2月4日是我國歷史上第壹個法制宣傳日。將憲法實施日定為法制宣傳日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延伸材料自2001起,全國各地各部門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為契機,每年6月中旬165438至2月中旬12期間,舉辦座談會、書畫展、網絡論壇,在報紙、廣播、電視上印發宣傳材料。“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正逐步成為中國公民熟悉法律、知曉法律、維護權益的有效載體,成為展示中國法治建設成就、樹立中國法治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

參考數據

百度百科-全國法制宣傳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