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註冊制,取消暫停上市。2.財務退市變化大,強營收永遠不退市。3.深市單日買入不超過50萬股,與滬市壹致。
法律依據: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13.1.4上市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應當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以區別於其他股票。上市公司股票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公司股票簡稱前應當冠以“ST”字樣,以區別於其他股票,但本所另有規定的除外。上市公司股票同時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的,公司股票簡稱前應當冠以“ST”字樣。
13.1.5上市公司股票被實施風險警示後,本所可以對公司實行差異化的年度上市費用標準。
13.1.6上市公司存在兩次以上風險警示的,按照先觸及、先適用的原則實施風險警示,在申請撤銷其風險警示前,按照嚴格的原則滿足風險警示撤銷的全部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