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 法治的四大精神是什麽?
法治的四大精神是什麽?
法治精神由理性、誠實守法、尊重法律權威和權利義務對稱四種精神構成。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語境中,“法治精神”當然是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精神。這種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既吸收和體現了人類法治文明的相同規律和基本價值,又立足和體現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我國民主法治建設的基本國情和特定價值文化。“誠信”作為壹種道德原則,中國自古就有,但作為壹個法律術語,卻是從西方移植過來的。“誠實信用”的直接詞源來自德語的TreuundGlauben和法語的bonnefoi,都與拉丁語的bonafides有關。德國學者的主導觀點是:“誠信原則的內涵是信任,它在有組織的法律文化中起著凝聚作用,尤其是相互信任,它要求尊重他人應受保護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