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沒有興趣是什麽意思?
3.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是什麽意思?
4.法益是什麽意思?
1.利益概念:權益受到行政行為侵害的直接當事人。
2.利益無處不在,有利有弊。它們是壹個不可分割的整體,不能孤立存在。它們是辯證統壹的。
3.“法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與行政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因此,從合法權益、行政行為以及二者之間的因果關系三個維度來探討“法益”的構成,是壹種更符合邏輯的研究進路。
4.本文試圖在現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從法社會學的角度重新認識和界定合法權益、行政行為以及二者之間的因果關系,構建“法益”的判斷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