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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判和辯論的區別以及談判和辯論的區別
1,意義不同:談判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談判是指所有的協商、談判、磋商、磋商等。除了在正式場合,可以被視為談判。狹義的談判僅指正式場合的談判。辯論是指用壹定的理由解釋對方對事物或問題的看法,揭露對方的矛盾,從而最終獲得相同的認識和意見。

2.不同特點:談判的特點是它是壹個不斷調整各自需求的過程,使談判者的需求最終得以調和和接近,以達成協議。因此,談判具有“合作”和“沖突”的兩重性,是對立統壹的。

3.形式不同:談判根據談判雙方的接觸形式可分為直接談判和間接談判,根據議題的談判順序可分為橫向談判和縱向談判。辯論主要分為三種方式:平淡辯論、華麗辯論和雄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