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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失身份證最嚴重的後果。
法律分析:身份證壹旦丟失,後果不堪設想。輕者會影響征信,無法入住酒店,無法買票。如果身份證被冒用或被盜,就有可能成為犯罪分子的替罪羊。壹旦發現丟失或被盜,當場掛失,盡快補辦新卡。到期了,及時辦張新卡,把舊的還回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十二條。

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居民身份證的領取、換領和補領申請。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取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