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第三十三條(壹)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造成公私財產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聚眾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④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