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遺囑的內容必須針對自己所有的財產,他人的財產不能處分。比如房子,夫妻共有財產,那麽處分只能是房子的壹半,也就是屬於他們的那部分。
2、最好做公證。司法實踐中,公證遺囑相對較難推翻。如果公證遺囑做不到,比如沒有房產產權證的時候,公證處往往不同意公證。這時候可以嘗試找幾個目擊者,可以是當地居委會、村委會、街道的壹些工作人員,他們相對中立。
3、避免口頭遺囑,盡量選擇書面遺囑,而且最好是自己寫,不要打印出來簡單簽字。
4.最好能把立遺囑的全過程拍下來,這樣即使以後打官司,也能大大提高遺囑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