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法律知識應該因地制宜,其主要功能是刑法作為法律的基礎,而訴訟法作為法律的壹種方式。如果刑法不能完善,就不能體現法律的主要目的;如果程序法不能詳細和明確,它就不能體現法律的作用。刑法和訴訟法作為相輔相成的存在,不能只看重壹個。
我對沈家本不太了解。我只是知道壹個大概的想法。希望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