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植物檢疫條例》第九條依照本條例第七條規定必須檢疫的植物和植物產品,由交通運輸部門和郵政部門憑植物檢疫證書調運或者受理。植物檢疫證書應隨貨物壹起發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農業、林業主管部門會同鐵路、交通、民航、郵政等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