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在深圳租房發生租賃糾紛如何處理?
在深圳租房發生租賃糾紛如何處理?
首先,妳是壹個通情達理的人,妳所做的壹切都是按照普通人的簡單想法考慮的,但有些想法與法律規定不符。

1.租賃合同到期後,雙方原有的權利義務已經終止。新的租賃條件,包括租金和期限,需要重新談判。如果雙方意見不壹致,無法達成新的合同,租賃關系就無法繼續。但是,出租人應當給承租人留出足夠的時間騰空房屋。具體時限沒有法律規定,但可以根據房屋內物品的數量和在當地找到出租房屋的難度來確定。

2.在我國法律法規中,沒有關於房屋優先承租權的明確規定,“優先承租權”沒有法律依據。優先購買權是指在租賃關系中,原房屋租賃合同到期要求續租時,原承租人享有優先於其他第三人的權利。在我國的壹些地方性法規中,有關於租賃關系中優先承租權的規定,但對其他地區沒有效力。如《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規定,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根據《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規定,房屋租賃期滿後繼續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然而,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中,沒有關於租房優先權的明確規定。

3.出租人非法將廚房隔成房子出租。如果違反了雙方的約定,給妳的使用造成不便,妳可以要求他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它沒有傷害妳,但違反了消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妳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但它無助於解決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