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的生效意味著成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具有壹定的法律約束力,通常稱為法律效力。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往往是緊密相連的。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是使合同具有約束力,從而實現合同規定的權益。如果合同未能生效,合同將成為壹紙空文,當事人也就失去了締約的目的。壹般認為應滿足以下條件:1,締約主體應為雙方或多方;2.具有法律規定的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或者過程;3.就主要條款達成協議的意思表示(在某些情況下,需要某種形式作為表達的載體)。此外,對於壹個實際的合同,實際可交付物也應作為成立的要求。如果滿足上述條件,合同就可以成立。至於成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是否依法成立。只要是合法成立的合同,就應該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捺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