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五大暴力犯罪是什麽?
五大暴力犯罪是什麽?
暴力犯罪沒有五個名字。暴力犯罪是指行為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或財產的犯罪。

暴力犯罪的範圍如下:

(1)直接將“暴力”規定為犯罪構成要件。比如暴力危害飛行安全罪、抗稅罪、強迫交易罪、強奸罪、強制猥褻罪、侮辱婦女罪、暴力幹涉婚姻自由罪、搶劫罪、妨害公務罪、妨害作證罪、強制賣血罪等等。除少數犯罪外,暴力是主要因素,大多數犯罪還規定脅迫和其他方法和手段可以構成犯罪。

(2)雖然沒有直接定義“暴力”,但法律術語實際上意味著這種犯罪是通過暴力(包括以暴力為內容的脅迫)實施的,而在刑法中,“叛亂”、“暴亂”、“脅迫”、“綁架”、“毆打”、“聚眾擾亂”、“聚眾鬥毆”、“搶劫”和“暴亂”都被使用。如武裝叛亂、暴動罪、綁架罪、綁架被押解人員、暴動越獄、聚眾持械搶劫監獄、強迫賣淫等。

(3)沒有暴力的直接要求,法律術語並不意味著這種犯罪只能通過暴力實施,但在實踐中,這種犯罪通常是通過暴力實施的,傳統觀念和理論也認為這種犯罪是暴力犯罪。如爆炸、放火、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犯罪。

(4)雖然不具備上述特征或特點,但法律會規定以暴力實施犯罪為從重處罰,或者按照刑法規定的相應犯罪處罰。例如,第5項中的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為各種走私犯罪進行武裝掩護走私罪、非法拘禁罪、拐賣婦女兒童罪、第2項和第3項中的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由於法律對此類犯罪的規定不壹致,對暴力犯罪的內涵和外延如何界定沒有統壹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