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推測不能作為法律依據。壹部叫《素媛》的電影讓我們意識到人性到底有多不堪,而這部電影是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的。罪魁禍首是壹個叫趙鬥春的人,今天早上六點左右出獄,也就是65438+2月65438+2月。
在他出獄前,外面很多人都認為他不應該被釋放,因為他再犯的幾率太高了。有人估計他再次犯罪的幾率高達70%,在監獄裏依然每天做俯臥撐。
但這壹切都只是大家的臆測。推測這種東西不能作為法律依據。如果警察懷疑壹個人可能犯罪,他們就逮捕他並判他入獄。妳覺得這合理嗎?如果能做到,那麽社會就會變得非常混亂。
法律的意義在於它對所有人壹視同仁,它註重證據。如果趙鬥春真的因為再次犯罪的概率大而延長刑期,那麽法律就失去了公平的意義。其實我也不是很想讓趙鬥春出獄。
02.如何看待趙鬥純?趙鬥春出獄對韓國居民來說確實是壹個危險,所以我個人認為為了避免悲劇的重演,有必要對這個數字進行24小時監控。畢竟有報道說趙鬥春出獄後會報復。雖然實行全時段監控要花很多時間,但是我覺得還是值得的。
據說韓國警方準備這麽做。韓國警方宣布將對趙鬥春進行逐壹處理。我個人對這個結果很滿意。
而且,我認為韓國法院對趙鬥春的判決存在壹些問題。趙鬥春因其行為被判12。最可笑的壹次是12還是在原來的基礎上減刑三年。按理說這個判決輕,可能是因為韓國法定刑上限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