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尋釁滋事罪;
2.強迫交易罪;
3.尋釁滋事罪;
4.敲詐勒索罪;
5.非法拘禁罪;
6.組織賣淫罪;
7.強迫賣淫罪;
8.開設賭場罪;
9.故意毀壞財物罪。暫減假期是對在監獄服刑的罪犯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的總稱。
暫減假期是對在監獄服刑的罪犯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的總稱。
申請假釋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認真觀察監視,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2.在服刑期間有重大發明創造或者立功顯著的;
3、已基本喪失行動能力,且有悔罪表現,假釋後不會再危害社會;
4、有專門技能,有關單位急需使用的;
5.家庭有特殊困難,需要個人照顧。
在以下情況下可以減少減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
2、舉報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3.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創新;
4.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
5.在抵禦自然災害或者消除重大事故中表現突出的。
緩刑,又稱“緩刑”或“緩期執行”,壹般是指對觸犯刑法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在緩刑執行期間沒有再次真正危害社會的,重新確定壹個考驗期;如果罪犯在審判期間遵守某些條件,原判刑罰就不會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以及社會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