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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中心罰款
法律分析:商場無權罰款,因為銷售人員與商場不構成勞動關系。如果有罰款,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十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壹)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行為的舉報和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第十壹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用人單位的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遵守國家關於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規定;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