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019年6月的壹天,這位51歲的阿姨被64歲的陳強奸,並在她被強奸後立即產生了報復的想法。同年7月,15,陳毫無準備,然後她暈倒了。隨後王某娟用絲襪勒死她,甚至用剪刀刺激她。這個消息在當時引起了很大的反響,壹些網友甚至將這位51歲的阿姨比作現代賢惠的女性,說?強奸犯應該這樣嗎?沒收?犯罪工具?但也有網友表示,現代社會是法治社會,應該有法律來懲罰它,而不是采取如此殘忍的方式,這樣也會讓妳坐牢。
2020年6月6日,165438+江蘇省宿遷市人民檢察院公布了壹則令人震驚的案件信息。51歲婦女王被控故意殺人罪。在法庭上,王辯稱,她被死者強奸,她的行為是出於?復仇?那麽小王的行為值得被原諒嗎?小王需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什麽代價?有律師表示,根據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正當防衛應當是在不法侵害人實施侵害時給予適當反擊。王於2065438年6月被陳強奸,並於2065438年7月被殺害,不符合不法侵害人侵害過程中給予適當反擊的情形,屬於伺機報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面對王從受害者到施暴者的轉變,人們難免落淚。這也說明當今社會的法治不是由自己決定的。女性被侵犯後,她們的第壹反應應該是報警,而不是選擇殘忍作為報復的方式。對施虐者最好的報復是把他送進監獄,以後再把他關進監獄。法律是無情的,壹切都要按照法律程序來。不要沖動,把自己送進死胡同。這只會讓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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