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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宣判後什麽時候還錢?
如果是民間借貸案件,壹般要求在判決生效後10日內償還借款。如果借款人不償還貸款,可以要求其強制執行。法院判決後,債務人應該主動歸還欠款,債務人不還就會回來。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可以采取強制措施。

法律分析

法院作出罰款的期限在判決書中確定,判決書指定的期限自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的第二日起不超過三個月。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壹次性或者分期繳納。如果到期未支付,將被強制執行。債務應該還清。暫時不能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而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償還。“因此,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但目前社會上有兩種無法償還債務的情況。壹個是無力償還,壹個是無力償還。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應當報告當前財產狀況和收到執行通知書之日前壹年的財產狀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壹條* *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應當報告當前財產狀況和收到執行通知書之日前壹年的財產狀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三條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壹次或者分期繳納。如果到期未支付,將被強制執行。罰金不能足額繳納的,人民法院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應當隨時追繳。因不可抗拒的災害等原因確實難以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緩繳、減繳或者免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