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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法是指行政主體依照行政執法程序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特定事件並直接影響相對人權利義務的具體行政法律行為。
它是國家行政機關在執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或國際條約時采取的具體措施和步驟。沈思是為了保證行政法的有效實施而針對特定人和特定事件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
2019 10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合法性審查制度的指導意見》發布,對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合法性審查制度提出明確要求。
行政執法是執法的壹種。行政執法主體是國家行政機關,是執行和適用法律處理國家內外事務的行政主體,對社會、經濟、文化等事項和個人組織實施行政管理,遵循以快捷、簡便、高效為特點的行政程序。
行政執法是壹種行政行為。行政執法無論是直接實施法律還是法律法規,都是直接運用法律的規範來解決社會問題。
調整現實的社會關系,最終實現法律對社會的調整。行政執法屬於具體行政行為的範疇。具體行政行為的對象是特定的,其效力僅限於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
行政執法行為因法律約束程度不同而分為約束性行政執法和自由裁量性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的約束性是指法律法規對需要執行的事項有明確具體的規定,執法者必須嚴格遵循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隨意處置的執法行為。
自由裁量行政執法在法律法規中,執法者可以在範圍、方式和數額上有壹定的選擇權。克制和謹慎是相對的。例如,個人所得稅征收的條件和稅額壹般沒有彈性空間,但有壹定幅度的治安管理處罰,可供行政機關自由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