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條國家加強對生物技術研究、開發和應用活動的安全管理,禁止從事危害公眾健康、破壞生物資源、破壞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的生物技術研究、開發和應用活動。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生物安全法》,國家應建立統壹領導、協調有序、高效能的生物安全應急體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第二十壹條國家建立統壹領導、協調有序、高效運轉的生物安全應急體系。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組織制定相關領域和行業的生物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根據應急預案和統壹安排開展應急演練、應急處置、應急救援和事後恢復等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制定、組織、指導和督促有關企業事業單位制定生物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加強應急準備、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練,開展生物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應急救援和事後恢復。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根據中央軍委的命令,依法參加生物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