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訴訟中,對於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作為無罪推定原則的壹項具體內容,“從未被懷疑犯罪”是指被告人在既不能證明有罪也不能證明無罪的情況下被推定無罪。訴訟程序包括三個階段: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審判階段是疑罪從無的典型階段,檢察機關有權選擇在審查起訴階段適用疑罪從無原則。疑罪從無原則又稱“有利於被告人原則”。無罪推定原則的派生標準。由於現有證據既不能證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也不能完全排除被告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嫌疑,根據無罪推定原則,從訴訟程序和法律上推定被告人無罪,從而終結訴訟行為。
壹個犯罪永遠不存在主要有以下兩種情況:
1.刑事訴訟中,檢察院對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不移送人民法院起訴;
2.在刑事訴訟中,對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排除合理懷疑的被告人,人民法院應當作出無罪判決。需要提醒的是,“疑罪從無”作為壹種思想和理念,並不壹定在每壹個案件中都得到貫徹,在現實中的應用往往並不理想。所以,如果有家屬涉嫌犯罪,讓其盡早獲得法律幫助,以爭取和促進“疑罪從無”結果的實現。
概括起來就是說,在刑事訴訟中,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中國的刑事訴訟程序由三個階段組成: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審判階段是疑罪從無的典型階段,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有權選擇適用疑罪從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
罪刑法定原則,依法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