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該協議可以在當地公證處進行公證,並且各方都需要到場。申請人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領取公證書手續的,可以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辦理。受托人不僅要攜帶所有材料的原件到公證處接受接待人員的檢查,還要攜帶委托書原件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和受托人均需要對委托書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3.辦理協議公證需要以下材料:
(1)協議方的有效身份證或護照。
(2)協議人的戶口簿,集體居住的當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原件及戶籍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3)當事人的婚姻狀況證明,如結婚證、離婚證等。
(4)房產證原件。如:房產證、存折、存款證明、銀行卡、基金股票開戶證明、車輛登記證、行駛證等。
擴展數據
1.協議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1)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②標的物;
③數量;
④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合同無效:
(1)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④損害社會公眾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合同法
大慶市大慶公證處官網:公證流程。
大慶市大慶公證處官網:財產分割協議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