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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勞務人員施工有哪些安全管理規定?
1.勞務分包單位進場施工前,必須在簽訂勞務合同的同時完成安全生產協議的簽訂,並配備專職安全員。進入現場施工的勞務人員必須與勞務分包單位簽訂人身安全生產保證書。

2.勞務分包商應保持現場人員相對穩定,不得頻繁更換施工人員。如因工作需要增加或減少人員,應及時通知項目部安全員。

3.人員進場後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安全教育應包括教育登記卡、復印件、安全知識考試卷和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復印件等。

4.基於“三級教育”數據,項目部發放帶有企業“統壹標識”的安全帽,未經三級教育的人員項目後勤部門不予安排住宿。

5.施工隊應堅持“班前安全交底”制度並做好記錄。

6.項目現場施工人員應服從項目的統壹管理,遵守各項安全制度和管理規定,堅持文明施工,確保安全生產,維護企業形象,承擔安全責任。

7.對於各級組織在施工現場發現的安全隱患,勞務分包單位和班組成員要按照“三定”(定人、定時、定措施)原則及時整改閉環。對於拒絕現場管理和嚴重違反安全規定的勞動者,項目安全員有權根據“安全獎懲制度”進行罰款,並從工程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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