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國現行刑法的來源,主要有:
(1)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2)單行刑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月29日1998發布的《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
(3)附屬刑法(行政法和經濟法中的刑事處罰條款)
⑷刑法修正案
3、他們的關系:
(1)單行刑法、附屬刑法和刑法修正案都是特殊刑法。
(2)我國現行刑法典已經過八次修訂,又稱“修訂刑法典”。
擴展數據
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它是當權的統治階級為了維護其政治統治和經濟利益,按照自己的意誌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應當承擔什麽刑事責任,對犯罪分子給予什麽刑事處罰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刑法可分為廣義刑法和狹義刑法。
廣義的刑法是所有刑事法律規範的總稱,狹義的刑法僅指刑法典,即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與廣義刑法和狹義刑法相關聯,刑法也可以分為壹般刑法和特殊刑法。
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實際上是指刑法典。特別刑法是指只適用於特定的人、時間、地點和事件(罪行)的刑法。在我國,它又指單行刑法和附屬刑法。
2014,10 10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始審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繼1997年刑法全面修訂後,中國先後通過壹項決定和八項修正案對刑法進行修改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