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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國企工作人員嫖娼
法律解析:國有企業普通職工涉嫌嫖娼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18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涉嫌嫖娼的,除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外,由主管單位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可以降級或者撤職;情節嚴重的,開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處18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招妓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行政處罰法》第四十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

(壹)違反社會秩序和良好風尚,在公共場所行為不當,造成不良影響的;

(二)參加或支持迷信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

(三)參與賭博的;

(四)拒絕承擔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的;

(五)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六)其他嚴重違反家庭美德和社會公德的。

吸食、註射毒品,組織賭博,組織、支持或者參與賣淫、嫖娼、色情活動的,予以開除或者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