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企業破產審計的目的是維護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因此應由具有專業知識的人員組成,其具體工作內容是:
1.審查企業提供的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清單。
2、全面審查企業財務狀況,及時調整賬目和報表,達到清算要求。
3、組織對破產企業財產的清查。
4.處理破產企業呆賬和壞賬的核銷。
5.處理破產企業資產的盤盈、盤虧和報廢。
6.向清算組提交破產企業審計報告。
破產企業審計是企業破產清算中壹項非常重要的工作。通過審計,必須客觀、公正地反映破產企業的資產狀況。過低和過高的審計結果都可能導致資產流失,並在不同程度上損害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方的利益。審計工作的結果是破產資產處置的基本依據。清算組應高度重視這項工作,以客觀、公正地反映破產企業的資產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