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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的若幹法律規定
壹、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的壹些法律規定

1,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的壹些法律規定如下:

(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2)直系血親是指所有不受世代限制不得結婚的直系血親。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二,為什麽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男女結婚?

1,禁止血親結婚是優生優育的要求。人類兩性關系的發展證明,血緣過近的親戚之間通婚,容易將身體缺陷遺傳給後代,會影響家庭幸福,危害國民健康。沒有血緣關系的氏族之間的婚姻可以創造壹個在身體和智力上都更強健的種族。因此,各國法律都禁止壹定範圍內的血親結婚。例如,日本民法禁止三級以內旁系血親結婚。

2.相關法律法規禁止直系血親與直系血親之間,全血親或半血親的兄弟姐妹之間,叔伯、叔伯、叔侄之間,姑姨、叔伯、姑姨、侄姨之間結婚。中國也有“男女同姓,但子女多見”的說法。自西周以來,同姓婚姻壹直被禁止。在唐朝,同姓結婚要判兩年徒刑。明清法律規定同姓者結婚,每個職員60歲離婚。晚清時期,同姓婚姻改為同宗聯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