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其他繼承人協商分配遺產的時間;
2.協商不成的,攜帶起訴狀、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身份證等材料向被繼承人死亡所在地或其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起訴時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並提供相應的被告人數副本;
4.如果寫起訴狀有困難,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錄在案並告知對方。
遺產分配的法律程序:
1.遺囑確認:如果有遺囑,需要先確認遺囑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遺產清理:清點和評估遺產,確定遺產的範圍和價值;
3.債務清償:分配遺產前,應先清償繼承人的債務;
4.遺產分配協議:繼承人之間就遺產分配達成的協議;
5.法院判決:如果繼承人不能達成協議,他們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決定遺產分配的方式。
綜上所述,解決遺產分配延遲的方法包括與其他繼承人協商分配時間。如果協商不成,請攜帶相關法律文件到相應的法院提起訴訟,並確保提交起訴狀和相應的副本,或者在書寫困難時提起口頭訴訟,法院將記錄並通知對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32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諧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方式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